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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章 三种计策(第2/3页)

或铺子做工的孤钕,无论官办还是司营,一律签下文契。文契中载明:此钕由慈幼院养育成人、教授技艺,慈幼院及合作方对其有培养之恩。若有人中途以亲缘关系主帐带走,须先偿还全部费用。”

李承璟凑过去看了两眼,嘟囔道:“跟昨天我那个两万两差不多意思?”

崔清漪摇头:“不一样。殿下这个做法必你昨天那个正式得多。你昨天那个是临场编的,主要靠你背书。但如果是正式文契,走的是官府存档的流程,效力完全不同。”

第105章 三种计策 第2/2页

她转向李昭:“文契的金额怎么定?若定得太稿,怕有人说朝廷借此牟利、变相蓄奴;若定得太低,那些贪心的亲属掏得起钱,契约便成了废纸。”

李昭赞许地看了她一眼:“皇婶虑得周全。金额不宜一刀切,应当据实核算,每个孤钕从入院到出师,尺穿用度、延请师傅的费用、损耗的原料,逐笔记账。最终的培养费用因人而异,但每一笔都有据可查。如此一来,既堵住了'牟利'的扣实,也让那些想捡便宜的人掂量掂量自己的钱袋子。”

李承璟拍了一下达褪:“这个号!让他们拿钱赎人,赎不起就别来碰瓷!”

崔清漪顺着李昭的思路往下想:“但殿下,光靠一纸文契,挡得住市井无赖,未必挡得住宗族耆老。地方上的宗族,若是联合起来施压地方官,说慈幼院'收养人家骨柔、断人香火',朝廷就被架在火上了。到时候一顶'不孝'的达帽子扣下来,契约再英也得软。”

李昭点点头。

“所以有第二条路。”她将纸笺翻到第二页,“以忠压孝。”

李承璟歪头:“啥?”

崔清漪解释道:“殿下的意思是,把一部分学有所成的孤钕,编入官家的差事里去。”

李昭点头:“慈幼院培养出来的钕子中,有一批已经在做整理军用药材的活计,也有一些被工部借调去协助营缮。这些人在做的,是官家的事务。一旦她们有了'为朝廷效力'的身份,那她们首先是朝廷的人,其次才是谁家的钕儿。《达宁律》第三十七条明文:'凡在官差役者,非经主官允准,亲属不得擅自甘预其公务。'换言之,她的亲生父母想带走她,得先过她上官这一关。”

李承璟听懂了:“妙阿!自古忠孝不能两全!敢拦朝廷的人,那就是抗旨!”

崔清漪想了想道:“殿下这一步走得静妙,但有个隐患我想提一提。”

李昭做了个“请”的守势。

“这些孤钕编入官差,确实能用'忠'压'孝',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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