岑参,唐代边塞诗的代表人物岑参,居然站在自己的眼前。
虽然洛宁从穿越大唐的第一天起,就知道自己跟李隆基、杨玉环、李白、杜甫生活在同一个时代,但她没想到,这么快就有一个被写进课本的人站在了自己跟前。
发生得太突然,不免有些心潮澎湃。
岑参今年才二十岁,他的祖父官至宰相,可到了父亲那一辈家族没落,去年到长安准备科考,如今只是长安城里一个微不足道的书生,盼望着科考求仕。
见面馆的貌美老板盯着自己,他一时有些窘迫,把目光转到别处。
洛宁这才意识到自己失态。
唉,第一次见古代名人,情绪失控,实在抱歉,不如……
“我想起来了,后厨还剩了一块猪腿肉,今日不做,明日就不新鲜了,要不给你们俩一人一碗杂酱面?”
宋谓自是欣然道:“好啊。”
前两日吃了肥肠面,今日正好尝尝杂酱面。
岑参看出他们来得不是时候,面馆正准备打烊,再加上老板的笑容有些古怪,正想推辞,却被宋谓拉着落座。
“都走到这里了,尝尝洛娘子的手艺吧。”
“也好。”
两人捡了靠窗桌子坐下。
因着又接下生意,洛宁让罗掌柜先去老孙家占座,留下阿福和叶清玉帮忙。
阿福重新把灶膛的火重新捅旺,叶清玉洗手去案板前切面,洛宁则从竹筐里翻出最后一块猪腿肉开始料理,心中还沉浸在见到历史名人的激动中。
她不算历史爱好者,对玄宗一朝的历史的了解仅限于课本和电视剧。
读过岑参的诗,却了解他的生平起伏,也不知道他二十岁的时候还是个穷困潦倒的书生。
他既然会成为唐代边塞诗的代表人物,将来应该会去边塞做官吧。
洛宁手里的铁勺翻飞,很快把肉酱翻炒变色,加酱熬煮。
叶清玉那边面已经切好了。
洛宁捞足了分量下锅煮熟,没多时面条在滚水中上下翻滚,捞入两只大碗中,舀几勺骨汤,浇上刚炒好的杂酱,撒上葱花就端了出去。
宋谓对洛宁的手艺心里有数,挑起面吃得坦然。
岑参拿起筷子,杂酱面的热气扑面而来,把他清冷的面容映得柔和几分。
肉丁酥烂,葱花翠绿,看着着实喜人,他专心吃了起来。
没多时面就吃完了,他正想端碗喝汤,余光瞥见洛宁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。
他顿时又窘迫起来,放下了筷子。
“味道怎么样?”宋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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