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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第 4 章(第2/5页)

:“小少爷,容姨也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小少爷......”

沈玉母亲去世的早,可以说他是容姨一手带大的,为此容姨一辈子没有结婚生子,将他视如己出,他一直认为自己会给容姨养老送终。

直到五年前发生的那件事,带走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亲人,将他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,他和容姨也有整整五年没见过面了。

两人抱了好一会儿,容姨才松开怀里的小少爷,给他擦了擦脸上的眼泪:“先不说了小少爷,段先生还在书房等你呢。”

沈玉有一肚子的话想说,但在容姨的催促下,只好先去找段尧。

他磨磨蹭蹭地走到书房门口,踌躇了片刻,还是敲响了书房门。

里面传来一道低冷的声音:“进。”

沈玉推开书房的门,看见段尧正坐在书桌后面,手上拿着一份文件。

他望向沈玉有明显哭过痕迹的脸,淡淡问道:“见过容姨了?”

“见到了。”沈玉走进去,忍不住问道,“容姨怎么会在这里?”

“你觉得呢?”段尧冷笑一声,“这些年容姨四处找不见你人影,后来在新闻上看见我的消息,就找到我这里来了。”

沈玉咬了咬下唇:“我不知道——”

“你知道什么?”段尧打断了他的话,“过来。”

沈玉听话地朝书桌走近了几步,发自内心地道谢:“无论如何,谢谢你愿意收留容姨。”

“用不着你谢我。”段尧并不领他的感谢,“容姨一直待我很好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”

一提到以前,沈玉又不敢说话了。

当年沈家所有人都喜欢长得好看还特别优秀的少年段尧,容姨当然也不例外。只有他从小被惯坏了,表达喜欢的方式一言难尽。

段尧没继续这个话题,将手上的文件递给他。

沈玉接过文件,低头一看,封面上赫然印着几个大字:《同居协议》。

他一时愣住了,段尧开口道:“别误会,协议只有这么写才有效。”

沈玉心下了然,现在是法治社会,任何违反公序良俗的协议都是无法生效的,所以只能冠上同居协议的名头。

由此看来,段尧这次真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。

沈玉翻开文件,上面写着甲方段尧,乙方沈玉,下面是具体条款。

第一条,乙方需要在甲方指定的住所居住满一年。

第二条,乙方需要满足甲方所有的日常生活需求。

沈玉抬起眼眸,虚心求教:“什么叫满足所有的日常生活需求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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